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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渔业怎么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来源:www.globalec.net   时间:2023-02-05 14:59   点击:17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农林渔业怎么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人)填写。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申报表主表,申报表主表是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或者《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下同)。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 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增值税纳税人填写。

1、“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3、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4、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二、正在做税法,不会啊,急急急

1、ABCDE

现行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

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具有扣税功能的凭证还有: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海关完税证等,税务部门称之为“四小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2、ACD

农林牧渔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 牲畜、家禽的饲养;

(6) 林产品的采集;

(7)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 远洋捕捞。

1、扣税凭证包括:全选

2、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ACD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 牲畜、家禽的饲养;

(6) 林产品的采集;

(7)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 远洋捕捞。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三、我经营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说全部免税 但现在税务局说在免完增值税后还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是否合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互助性经济组织。

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你经营说明你是理事长之类的高层,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是有优惠政策的,具体看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2.财税[2010]96号文件

3.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二款

4.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五款

5.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

6.财税[2008]81号

另《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减免4项税负,自2008年7月1日施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出台的税收政策,将有利于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成本,有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期持续发展。

该《通知》明确了以下四项减免税政策: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作为由农民自愿组建,围绕同一类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营销而成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改革和市场经济的产物。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可以代表社员与外界签订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农民合作社还享有政府的税收优惠和财政、金融支持。

2007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制定财政、税收及金融支持政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08年中央的“一号文件”指出,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

该《通知》指出,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多说两句,不讲税局人员与你原来是怎么讲的,涉及政策水平的事情没必要在这里说,既然他们想收税,可能找到了你的弱点(不一定是税方面的),最好事情不要闹疆,找有关人士好好谈谈哈

要到税局备案才能免税,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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