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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里的山上养羊建羊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要经过土管局同意吗?请懂的人回答,

107 2024-06-17 23:54 admin

一、在村里的山上养羊建羊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要经过土管局同意吗?请懂的人回答,

需要你们村委会 国土局同意,我们饲养小尾寒羊 波尔山羊多年,技术比较成熟,效益不错,欢迎参观考察

二、在山林养殖需要去什么部门办理什么手续与证件?

第一个就是备案登记。无论您是个人还是经营主体,兴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等,都要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1、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五)“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2、主管部门

畜牧兽医局,有些地方是农业局。具体为畜牧兽医站或农业站均可申请。

3、所需材料

备案申请表;畜禽免疫程序;生产工艺流程图;场区布局平面图;养殖场四邻位置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特种人员管理制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还有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安全生产条件材料。

以上为最全面的所需材料种类,很多地方不需要这么多材料,以山西省张掖市甘州区为例,仅需乡(镇)申请备案报告和乡镇盖章的登记备案表(三份)。

提示:

许多搞养殖的朋友不太懂流程,养殖场不能随便兴建,不管是养殖场还是养殖小区都需要进行提前备案。经营者应到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包括养殖场、养殖小区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等都需要报备。

这个审核期大概为15个工作日。如果已经兴建没有备案,那就需要尽快去补办。

扩展资料:

其他重要手续证件: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十分重要,也常被许多经营者忽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场等相关场所要想办工商营业执照必须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⑴相关法律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同时废止。

⑵主管部门

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林局、农业局、农业管理委员会、畜牧水产局其中之一。

⑶所需材料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人员情况。

⑷提示

这个证很重要,经营者应到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去申请。如果没有这个证,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同时,也无法享受所有的国家优惠政策,更别说拿到补贴了。

2、兴建养殖档案

开办养殖场、养殖小区还需要建立养殖档案。

⑴相关法律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业经2006年6月16日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同时废止。

⑵主管部门

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⑶应记项目

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畜禽养殖代码;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⑷提示

建立养殖档案是我国法律强制执行的一项养殖行为。一些养殖场对养殖档案认识模糊,认为养殖档案只为应付检查,建立和管理档案费工费时,对实际生产帮助不大。这是极不可取的,一来会面临被处罚,二来对以后养殖场的发展是严重受限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三、农村利用荒山建筑养殖场需要怎么报批

去土管局、林业局申报审批

四、养羊,要办什么手续,详细

你要是要补助,就去申请畜牧许可证 营业执照,如果你们当地没有补贴,没有必要办理。

五、我想在自己家开荒地里面建房搞养殖需要办什么手续

一、在一般耕地内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根据国土资源法[2007]220号文的规定,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划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应经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疾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

二、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他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国土资发[2009]27号文件规定,除了农业附属的用地管理和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的用地,须依法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凡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体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蓄禽舍,温室大棚,可以不办理任何手续。

三、在一般耕地发展林果业或是塘底没有固化的水产养殖的可以不办理任何手续,继续按农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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